大陸 (26) 民以食為天 (252) 生活紀錄 (52) 宜蘭 (8) 書中自有顏如玉 (9) 真實笑話 (17) 強力推薦 (93) 敗家 (12) 喝到死為止 (36) (41) 新北 (14) 新竹 (4) 節日 (15) 節氣 (24) 遊山玩水 (13) 電腦相關 (39) 嘉義 (1) 彰化 (3) 臺中 (19) 臺北 (183) 臺南 (1) 導遊心得 (3) 影視 (51) 還不錯 (134) 轉載 (71) 雞肋 (89)

我的美食地圖


在較大的地圖上查看SeanHo的美食地圖

2011年3月12日

網路斷線賠償


一月中某天晚上我的中華電信光纖網路有問題,打電話叫修後一直到隔天下午才修好,後來帳單寄來還是按照原本的價格收費。



我打電話去中華電信客服問,『網路斷線沒有減價賠償嗎?』客服說幫我跟帳務單位反應一下。過兩天帳務單位的人打電話來,我大概說了一下當天斷線狀況,帳務人員在系統裡也有看到叫修紀錄。

帳務人員:『您的故障狀況符合減價規定,故障時間大概 20 小時。』然後說:『這樣的話,就算故障當天不用錢,我幫您扣掉那一天的月租費費用。』

我:『我有看過你們公司的網路服務契約,上面有規定網路斷線時減收月租費的比例,就按照契約上的方法計算吧。』

帳務人員說好,叫我先不用繳費,並另外寄帳單給我。

台灣的光纖或 ADSL 有分電路費網路費,各有不同的服務契約,中華電信就分為『電路出租業務服務契約』『網際資訊網路業務(HiNet)租用契約』
『電路出租業務服務契約』裡第三十二條有規定,連續阻斷時間十二(含)小時以上未滿二十四小時,應該要減收 20% 電路月租費。
『網際資訊網路業務(HiNet)租用契約』裡第 36 條有規定,連續阻斷時間十二(含)小時以上未滿二十四小時,應該要減收 5% 網路月租費。



上面的帳單就是後來寄來的,電路費減收 30%,網路費減收 10%,因為我除了一月的故障,12 月也有一次故障叫修沒減收,所以一起計算。

正常來說,網路故障時網路業者應該要主動幫我按照規定減收月租費才對,中華電信沒有主動幫我減收月租費,我打電話去反應,帳務人員還想只減收一天的月租費(一天的月租費就是 1/30,只有 3.33%)來塘塞我,這種行為真是太惡劣了,還好我有看過上面兩個服務契約,知道該減收多少來保障我的權利。我相信不只中華電信,其他的網路、行動電話等等業者也都是這樣,一定有許多人也遇到這樣亂收費的狀況,使用者可能沒仔細看服務契約內容,或是忘了反應要減收費用,就被按照原價多收費了,大家要記得保障自己的權益阿!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